她这个穷人的形象不是学校说的,而是贺明煜帮她传播的。
林知星长得漂亮,个子高挑,身材好。
当有男生议论起她时,贺明煜总会说:“她是我家保姆的女儿,她妈死了,她爹不要她了,我妈才好心收留她的,跟收养一只小猫小狗没什么区別。”
同学们会起鬨:“什么意思,林知星是你家养的一条狗唄!”
贺明煜哈哈大笑:“可以这么理解,离了我们家,她连饭都吃不上的那种。”
林知星继续说:“我在学校不好的外號,都是他取的,那时候我没钱买衣服,同学会送我旧衣服,他就叫我破烂星,说我穿得全都是破烂。”
她回忆起这些时,內心还是密密麻麻的疼。
她不是没有尊严,只是没有钱,根本无从谈尊严。
和一个在读书时反反覆覆践踏她尊严的人,他们能有什么回忆值得说?
“还有小学的时候,我一根自动铅笔用了五年,一块橡皮用到只剩下一点点,他问我那是不是我妈留给我的遗物。”林知星用带著鼻音的声音问,“我和这样的人回忆什么?”
贺言琛看著女人微微发红的眼眶,喃喃:“那我们都不要回忆过去……”
话音落下时,男人用温柔的语气告诉她:“那就在未来更长的时间,去创造好的回忆……”
“好……”
林知星刚说出只言片语,马上被吞没。
男人一点点汲取著她肺里的氧气。
之前喝酒本来就有些头晕,男人侵略性太强,她腿有些发软,哪怕手圈著男人的后颈也有些站不住……
贺言琛弯腰,直接將她抱了起来。
他连拖鞋都没换,屋里的灯没有开,就这么径直抱著向次臥走去……
直到走到床边,贺言琛轻轻將她放在床上后,单膝跪在床垫上,用手臂支撑著身体,问她:“睡觉,还是继续……”
林知星看著男人,小心翼翼问:“你买了吗?”
她得到的不是用声音说出来的答案,而是比之更热烈直接的身体力行。
第二天一早。
林知星迷迷糊糊睁眼,刚想动一下,马上感觉到身体像要散架了一样,每个骨头都疼……
不等她再继续有什么动作,身侧一只胳膊伸过来搂住她的腰。
男人吻了吻她的额角,带著很重的鼻音道:“再睡一会,乖……”